在水裡寫字 Written in Waters

顯示左側選單

[BL] [排球少年│侑日] 關於雙胞胎的煩惱 [G]

[複製連結]
跳轉到指定樓層
1#
HCF 發表於 2020-7-12 21:20:29
只看該作者 回文獎勵 |遞減排序 |閱讀模式
排球
連載進度: 極短篇
關於雙胞胎的煩惱

*漫畫進度,黑狼隊有
*文筆OOC注意



我是宮治,飯糰宮的老闆。

我有個挺知名的雙胞胎兄弟,在職業排球黑狼隊擔任二傳。

高中畢業時嚷嚷著跟我比誰到80歲會更幸福,雖然吵歸吵,自家兄弟能過得幸福當然最好,所以還是希望他能順順利利、開開心心地打球。

但是,我現在突然覺得在80歲之前,他會先進警察局。

罪名是性騷擾。

那個被騷擾的可憐傢伙,是曾在高中全國大賽中交手的對手,人小小隻的,但總是很有活力,對排球有著驚人的熱情和執著,反而因為這樣在初次對決就讓自家兄弟對他產生興趣。

「我總有一天要給你托球的。」

中二病爆發的自家兄弟輸了還講這種狂妄的話。

畢業後聽說那個後輩跑去了巴西打沙排,沒想到過了幾年他回國打球,還加入了黑狼隊,還是舉對位,自家兄弟那個時候還興沖沖的跑來分享這個消息,帶著一臉興奮的表情。

唉,根本是羊入虎口啊!

果然自家兄弟開始各種誘拐的手段,雖然他自己說這是在追求真愛。

一開始是拿我的飯糰誘拐,後輩太單純導致成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,為此我真的抱以深刻的同情,不過也因此讓飯糰宮多了一名忠實顧客,每次遇到我還都會很認真的跟我道謝,還分享每個飯糰吃完的心得感想,雖然有些形容詞、狀聲詞難以理解,但身為飯糰職人能得到這種回饋實在很讓人開心。

麻...就先不跟自家兄弟計較每次偷拿飯糰都不付錢這件事了。

但他自己吃的還是要付錢。

話說回來,如果只是靠飯糰攏絡就算了,問題是他一次比一次沒有下限。

舉例來說,在比賽中只要得分,自家兄弟不管兩人距離多遠一定會跟衝過去和後輩擊掌,如果對方或他自己失分,也一定要藉機拍拍肩、拍拍背,或可憐兮兮的找小傢伙討拍。

可能在別人眼中會覺得這就是很單純的隊友情誼啊?但是以我對他的暸解,那傢伙絕對不懷好意。

果然,某一次比賽得分和後輩擊掌後,那傢伙很變態的盯著自己的手,接著偷聞了一下。

看到頂著跟自己一樣的臉,卻做出這種癡漢的行徑,實在是讓人渾身不對勁。

靠!還對我比YA!

估計是感受到我嫌棄的心情,那傢伙竟然朝我這挑釁,要挑釁也等你真的追到人再來好嗎!你現在就只是個癡漢而已!

後來這癡漢的行逕又進化,每當暫停的時候,那傢伙就會特意瞄準後輩喝過的水瓶!

雖說本來暫停時間緊迫,互拿水壺本就是件正常的事情,但自家無恥的兄弟絕對就只是想藉此搞什麼間接接吻!

想起每當暫停時那癡漢一副得逞的狐狸樣,忍不住再次憐憫那個小傢伙。


「啊啊!侑前輩不行了不行了!到底了啦!!」嗯?

被一陣喧譁拉回了游離的思緒,宮治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,只見剛打完一場激烈賽事的選手們,兩兩一組的相互幫忙拉筋收操,自家兄弟整個身體壓在對方的背上,看起來是個幫助搭擋加強肢體前彎柔軟度的好隊友...

如果不看那亂摸的手還有笑的奸詐的表情。

唉......

......真是夠了。


END.



後續 1.

「你這痴漢,小心被告性騷擾。」

「治啊!你不要看我現在進度比較超前就這樣嫉妒我!」

「...我是不想看到我的臉出現在社會版頭條...」

「那這樣治你要幫忙我追到小翔陽啊~追到就不算性騷擾了!」

…...臉呢?還要不要臉?


後續 2.

「阿!是宮治前輩!」

「這個給你。」

「哇!是飯糰!」

「嗯,新口味。」

「治前輩真的跟侑前輩一樣人都超好的呢!」

…..唉,日向你保重(節操)啊。



本文最後由 HCF 於 2020-7-12 21:35 編輯

留言

這篇好可愛WWW侑前輩好母湯 2020-10-29 02:12
lil
太喜歡治的吐槽了XDDDDDDD這篇好可愛! 2020-9-26 08:53

投餵

參與人數 1海草 +1 收起 理由
ChenYS + 1 吃我的海草!

查看全部投餵紀錄

使用禮物 檢舉

2#
miwa1129 發表於 2020-7-13 22:08:11
只看該作者
侑讓我有種葉修老狐狸的既視感wwwwwwww

留言

治是真心不想讓跟自己一樣的臉,出現在新聞上啊……(大笑) 2020-9-14 19:44

使用禮物 檢舉

3#
月稀 發表於 2020-10-13 00:02:55
只看該作者
有這樣的雙胞胎真的母湯wwww
心臟要多大顆才能忍住不去爆揍頂著和自己一樣的臉性騷擾的胞兄www真同情治(大笑)

使用禮物 檢舉

Archiver|手機版|在水裡寫字

GMT+8, 2024-6-2 20:25 , Processed in 0.053477 second(s), 3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覆 TOP 回到列表